什么时候做第一次孕检 孕期为什么要全程产检?孕期检查应从早孕开始,即3个月以内,而且越早越好。
在整个妊娠过程中,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:孕12周(三个月)以内检查一次,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;孕中期(孕13—28周)每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,发现有高危因素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,并给予必要的纠正治疗;孕晚期(孕28—36周)每半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发现影响正常分娩的各种因素及妊娠期并发症、合并症;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时,每周检查一次,以密切观察孕妇和胎儿的情况,以便更好地为接生做好准备。但如果妊娠过程正常且路途不便者,可酌情减少检查次数。
孕期为什么要全程产检?产前检查是孕期保健的重要项目,它是对孕妇进行定期的、常规的健康检查,以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,看有无合并症,能否承担妊娠。同时也诊查胎儿的情况,如胎位、胎心及发育是否正常(如为脑积水、无脑儿可及时终止妊娠,如发育迟缓可积极治疗)。
此外,产前检查还包括孕期卫生宣教,使孕妇了解孕期正常的生理过程,学会孕期自我监护,指导孕妇自己通过数胎动,可以了解胎儿的发育状况,自己观察有无孕期出血、早破水、水肿等情况。只有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才能够及时发现异常,为早期预防、早期治疗打下基础,所以说,产前检查是保证母子平安所不可缺少的一环。
有些孕妇对产前检查不太重视, 在确诊妊娠后就不再按时产前检查,有的孕妇到孕第5~6个月时才进行第二次产前检查,有的孕产妇甚至到临产时才来医院,这常失去诊断和处理时机,对孕产妇及胎婴儿造成不良影响。